枣庄动态
枣庄2010大学生村官面试通知及面试人员名单
六月 20, 2010 作者: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现将枣庄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8:00—下午6:30。所有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7:1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到考点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到所报考区(市)进行面试。具体地点: 继续阅读
2010枣庄公务员招考申请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公示
关于对2010年枣庄市公务员招考申请笔试成绩加分人员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8号)规定,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10年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中,申请笔试成绩加分的人员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434名申请加分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27日至5月3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0632-3314511
一、省规定符合加分的范围和条件 继续阅读
2010枣庄劳动教养管理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2010〕8号)和省人事厅、省司法厅《转发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4〕18号)以及省人事厅、省司法厅《关于2010年招考监狱劳教单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通知》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字[2010]21号)要求,2010年我市劳教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孝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继续阅读
关于2010年枣庄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枣庄市人事局 枣庄市公安局 枣庄市林业局
关于2010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人发[2000]58号),以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关于2010年统一招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0]33号)、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2010年全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字[2010]21号),2010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公务员)。
一、考录范围和报考条件 继续阅读
枣庄市关于2010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填报志愿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2010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和省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报考我市选调进入面试范围的大学本科生(不含公检法系统)需要填报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如如下:
一、本科职位:大学本科职位24名,其中滕州市4名,薛城区4名,山亭区4名,市中区4名,峄城区4名,台儿庄区4名。
二、时间、地点:2010年3月30日上午9:00 枣庄市委党校教学楼三楼东教室(枣庄市薛城区永兴东路359号)。 继续阅读
枣庄市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枣庄市市中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枣庄市国土资源局
市中分局下属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枣庄市市中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市中分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及条件
1、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枣庄市市中区生源,且现具有枣庄市市中区常住户口或户籍迁移证;紧缺专业(土地管理、地质或采矿工程、测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继续阅读
2010年枣庄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并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0]8号),现将2010年枣庄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继续阅读
2010枣庄市人事局招聘人事考试社会监督(2.25-2.26)
2010年我市各类人事考试笔试工作即将进行,为加大对人事考试笔试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增强笔试工作透明度,优化人事考试社会监督员队伍,进一步打造“阳光人事”服务品牌。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社会招聘人事考试社会监督员。具体招聘方式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枣庄常住户口,在市中区驻地居住,身体健康; 继续阅读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简章
山亭区人民医院是2009年新建的区直属二级综合医院,是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重点扶持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工作需要,共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师10人,面向山亭生源公开招聘医技、护理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确认报名人数和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急需专业确认报名人数和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如报名者具备招聘岗位条件、有丰富临床经验并具有培养指导能力,起到带动学科发展作用的,按确认报名人数予以开考,其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同类其它岗位综合成绩平均分值。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招聘临床医师岗位的条件:
(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临床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招聘医技、护士岗位的条件:
(1)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
(4)限山亭生源报考。
(5)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山亭区生源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高考前学籍在我区高中的;
(2)父母一方或配偶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有正式工作关系的;
(3)父母一方或配偶在我区有常住户口的或本人2009年12月1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
3、区医院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借用人员、临时人员且已于2009年9月30日之前至今在医院工作的,具备招聘岗位条件的,也可报考。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全区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0日至18日;
2、报名地点:枣庄市山亭区卫生局
联系人:张元新
联系电话:(0632)8829885、(0632)8811280、15263250516、(0632)8811409、(0632)6890507
3、报名要求及资格初审。报名时须持本人全日制学历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填写《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壹式壹份。按岗位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费。根据鲁价费发(1999)53号、(2009)28号以及省物价部门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笔试费42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卫生政策及法规知识,满分100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1月20日至1月21日在山亭区卫生局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1、语言表达能力(15分);2、举止仪表形象(10分);3、专业知识问答(60分);4、专业英语短文阅读翻译(15分)。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在现场需提交以下材料: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
(四)技能考试。
根据专业要求,现场随机抽题操作。满分100分。
(五)加分因素。
1、“三支一扶”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到村任职大学生加分:按照《关于选拔大学生到村(居)任职的实施意见》(枣发[2007]19号)规定,在村工作满2年的,报考我市各级公务员,按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分规定执行;在村工作满3年的,报考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超过3年的,每满一个工作年度再加2分。
(六)信息发布。所有招聘事宜、各项成绩均在山亭区政府网(http://www.shanting.gov.cn/)、山亭人事网(http//www.zzstrs.com)、山亭卫生信息网(http://218.59.231.170/stws/)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分别在笔试、面试(技能考试)后,3天内及时登录,了解相关信息。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招聘岗位,按照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小数点后取两位)相同的考生,参加三级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合格的优先。如均获得三级医院医师培训合格证的,取笔试成绩最高分者。]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并公示3天,期满无异议者依次进行等额体检。对体检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被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就业协议,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签订就业协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室字[2007]32号)要求,“各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进行人事代理,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统一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相关聘用手续,进入卫生事业编制。
(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三)自试用期始区人事局套改工资,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福利享受其他同类人员待遇。
山亭区人事局 山亭区卫生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公开招聘简章
[枣庄]山亭区人民医院(新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1.10—1.18)
山亭区人民医院是2009年新建的区直属二级综合医院,是山东省“卫生强基工程”重点扶持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继续阅读





公务员考试是指国家公务员管理机关根据统一标准,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程序任用国家公务员的形式。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